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切实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和责任意识,共同营造更加清朗的校园网络空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公约。全校师生须以“四有”中国好网民标准自律,争做网络文明建设的参与者、传播者和守护者。
1.遵法守规,严禁传播、发布和点赞有关危害国家安全、民族团结、社会稳定的信息,严禁“翻墙”行为,禁止使用非法网络工具,禁止侵犯他人隐私及知识产权。
2.文明友善,使用文明用语,杜绝不当言论,不参与网络暴力,不使用侮辱性、攻击性语言,不与他人发生激烈争吵和恶语相向。
3.健康上网,合理规划上网时间,不沉迷网络,不参与不良网上游戏、不良网络社交活动,平衡线上线下生活,将更多精力投入学习研究、社会实践。
4.保持理性,不轻信网络信息,不传播虚假信息,不发布未经证实信息,遇热点事件先查信息来源、多方求证,只转发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。
5.公正客观,基于事实理性表达观点,不夹带个人偏见,严禁人身攻击、恶意诋毁,不煽动对立,不发表、不传播有损学校声誉、破坏师生关系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。
6.诚实守信,不弄虚作假,不编造信息,不参与网络欺诈、刷单炒信行为,尊重知识产权,不盗用、不抄袭,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7.谨防诈骗,保护个人信息,不泄露、不传播他人信息,不点击不明链接,不下载不明软件,不轻易相信他人,不与不明身份的网络对象约会。
8.抵制低俗,不浏览、不传播、不点赞色情、淫秽、暴力、赌博等有害内容,不点击来历不明的低俗网站、弹窗广告,不参与“饭圈”乱象、低俗直播等网络活动。
9.崇尚科学,反对封建迷信,不信教、不传教,不参与网络宗教或迷信活动,不发表、不转发、不点赞与宗教和封建迷信相关的信息。
10.传播正能量,做中国好网民,主动关注国家发展成就,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事件,自觉举报、投诉网络不良信息,自觉纠正身边人的不当言论,自觉以正向言论引导网络舆论。
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广大师生网民应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。让我们共同携手,自觉增强网络文明意识,自觉规范网络空间行为,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、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!